根据《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》(财税[2005]186号)的规定,下岗失业人员是指:(1)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;(2)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;(3)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(即厂办大集体)下岗职工;(4)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。